第51章:公堂暗涌與墨跡疑云
清晨的薄霧尚未完全散去,一陣急促而粗暴的敲門聲就砸碎了花七姑家小院的寧靜。門外站著的是兩名身著皂隸服色的官差,臉色冷硬,手持鎖鏈,身后還跟著李員外府上那個面帶得色的王管家。
“陳巧兒何在?縣尊大老爺傳訊,速速隨我等前往縣衙!”為首的王捕頭聲若洪鐘,不容置疑。
陳巧兒心中猛地一沉。該來的,終究還是來了。李員外果然動用了官府的力量。她與聞聲出來的花七姑迅速交換了一個眼神,彼此都看到了對方眼中的凝重,但并無慌亂。這是她們預想中最壞的情況之一。
“差爺,不知傳喚民女所為何事?”陳巧兒穩住心神,上前一步,語氣不卑不亢。
王管家陰惻惻地一笑,揚了揚手中一張狀紙:“為何事?陳巧兒,有人狀告你兄妹二人來歷不明,疑似在逃流犯,且暗中囤積違禁之物,意圖不軌!此外,你還以妖術蠱惑花七姑,抗婚拒嫁,敗壞鄉里風氣!條條都是大罪!”
花七姑臉色一白,下意識地抓緊了陳巧兒的衣袖。陳巧兒反手輕輕握了握她冰涼的手指,示意她安心。她穿越而來,身份問題確實是最大的軟肋,但“流犯”、“違禁之物”純屬無稽之談,李員外這是羅織罪名,欲加之罪何患無辭。
“王管家此言差矣,我兄妹落難于此,得花家收留,戶籍路引雖在逃難中遺失,但一直安分守己,何來‘流犯’、‘違禁’之說?至于蠱惑七姑,更是無稽之談。”陳巧兒冷靜反駁。
王捕頭顯然不愿多費口舌,不耐地揮揮手:“有無罪責,到了公堂之上,自有縣尊明斷!鎖上!”
冰冷的鐵鏈作勢就要套上陳巧兒的脖頸。花七姑見狀,猛地擋在陳巧兒身前,眼中含淚卻目光堅定:“差爺!巧兒姐姐是好人!你們不能這樣!李員外他這是誣告!”
陳巧兒拉開花七姑,對她輕輕搖頭。此時硬抗官差,只會罪加一等。她低聲道:“七姑,在家等我,照顧好自己,按我們之前商量的做。”她指的是藏好那些她制作的“小玩意兒”,以及若她回不來,七姑該如何自保甚至逃離的預案。
最終,在花七姑盈滿淚水的擔憂目光和王管家得意的注視下,陳巧兒被官差帶離了小院。晨光熹微,將她單薄的背影拉得很長,投在青石板路上,充滿了未知的艱險。
縣衙公堂之上,氣氛肅殺。明鏡高懸的牌匾下,端坐著本縣的張縣令,他面容清癯,眼神卻帶著幾分官場沉浮帶來的渾濁與精明。堂下兩側,手持水火棍的衙役低喝“威武”,聲音在空曠的大堂內回蕩,給人以無形的壓力。
李員外并未親自到場,全權由王管家作為原告代表。狀紙上羅列的罪名一條比一條駭人:隱匿逃犯身份、私藏弓弩(指陳巧兒制作的簡易弩箭)、施行妖術(指那些精巧的陷阱機關)、蠱惑良家女子抗婚……
王管家口若懸河,將陳巧兒描繪成一個包藏禍心、精通歪門邪道的危險人物,甚至將村里近來一些無法解釋的小事(如某家雞鴨莫名丟失,后被證實是黃鼠狼所為)都歸咎于她的“妖術”。
“縣尊老爺明鑒!”王管家躬身道,“此女來歷不明,行蹤詭秘,與那花七姑日夜廝混,行那……那不堪之事,致使花七姑違逆父母之命,拒絕李員外良緣,此等行徑,實乃傷風敗俗,禍亂鄉里!且小人懷疑,她那些機關器械,非是常人所能制作,恐與江湖匪類或有牽連!”
張縣令捋著胡須,目光落在堂下跪著的陳巧兒身上。這個女子看似柔弱,但自入公堂以來,神色平靜,腰背挺直,眼神清亮,并無尋常鄉野村婦見到官府的畏縮之態。
“陳巧兒,王管家所告,你有何話說?”
陳巧兒深吸一口氣,她知道,在這個時代,民告官難,一個無根無底的女子對抗鄉紳與官府的勾結更是難上加難。硬碰硬絕無勝算,唯有智取。
“回稟縣尊大人,”陳巧兒聲音清晰,“民女與兄長確因家鄉遭災,逃難至此,路引文書不幸遺失,但絕非在逃流犯。大人可發文至民女所言籍貫之地查證,雖耗時日久,但可證清白。至于私藏弓弩……民女一介女流,山中多有野獸,制作些防身的簡易工具,僅為自保,其威力遠不及軍弩,材料亦是尋常竹木,何來‘違禁’之說?若此為罪,那獵戶家中弓箭是否也當收繳?”
她頓了頓,目光掃過王管家,繼續道:“所謂妖術蠱惑,更是子虛烏有。民女不過是在山中長大,認得些草藥,懂得些利用山林之物保護自己的土法子,此乃求生之能,非是妖術。花七姑姑娘不愿嫁與李員外,乃是她本人之意,民女尊重她的選擇,何來‘蠱惑’?難道在這公堂之上,女子連表達不愿嫁人的意愿,都成了罪過嗎?”
陳巧兒的辯駁條理清晰,有理有據,尤其最后一句,隱隱指向了禮法根本,讓張縣令不由得多看了她兩眼。這女子,不簡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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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管家見陳巧兒言辭犀利,生怕縣令被她說動,急忙又道:“縣尊!此女巧舌如簧,不可輕信!她若非匪類,那些精巧機關作何解釋?尋常村婦,豈能懂得這些?她定有不可告人之秘!”
張縣令沉吟片刻,他收了李員外的銀子,自然要辦事,但也不能做得太過明顯,落人口實。他目光一轉,問道:“陳巧兒,你稱自己懂得的是‘土法子’,那你可能當堂演示,或說出個子丑寅卯,證明你所言非虛?”
這是一個陷阱。若她說不出了所以然,便是坐實了“妖術”或“來歷非凡”;若她說得太清楚,又可能暴露更多不屬于這個時代的知識。
陳巧兒心念電轉,決定冒一個險。她抬頭道:“回大人,民女愿試。民女曾利用杠桿、繩索與天然樹膠,制作過捕捉小獸的陷阱。其原理,無非是借力打力,與百姓使用桔槔取水,工匠使用滑輪起重,并無本質不同。若大人允許,民女可繪制簡易圖樣說明。”
她選擇了一個相對容易理解且在此時代有類似應用原理的例子。張縣令微微頷首,示意衙役送上紙筆。
陳巧兒跪在堂前,執筆蘸墨,開始繪制一個簡單的踏板陷阱示意圖。她畫得專注,盡量使用這個時代能理解的線條和標注。然而,就在她畫完最后一筆,準備放下筆時,異變陡生!
一直靜立在一旁,看似只是來作個見證的張衙內(李員外的侄子,一個不學無術的紈绔),不知何時溜達到了陳巧兒身側。他似乎是好奇想看圖紙,腳下卻“一個不穩”,猛地撞向了陳巧兒執筆的右手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