酒足飯飽之后,兩人重新回到了辦公樓,喝過酒的王準自然不能再開車,叫了個代駕。
這個時間,公司大部分的樓層都已經熄燈。
微醺狀態下的金道賢在書柜里翻了又翻,最后將一疊文件丟在了王準的工位上。
“諾,你看看鄭允美的這份卷宗……”
“你晚上先熟悉熟悉,明天跟我說說你的想法。”
“我……我能有什么想法,她家屬要賠錢就賠唄,反正我們集團也不差錢,何必弄得灰頭土臉。”從未接觸過法律條文的王準,急忙推脫。
“給她賠錢?”
“你弄錯了,我們才是原告,是她給我們賠錢!”金道賢抬手打斷,食指在文件封面上重重一點。
“公司聲譽受損、演藝活動停擺,所有的損失她都得擔……”
“還有12億的債務,合同條款上可是寫得一清二楚。”
“她,賴不掉的!”
“找鄭允美賠錢?她人難道不是已經死了嗎?”王準真沒想到會是這種案子,他詫異問道。
人死債消,找她追債還有什么意義,討回來一堆天地銀行發行的貨幣?
“她自殺是她自己的事,又不是我殺的。”
金道賢的回答冷冰冰。
“那這個案子怎么搞,繼續找她家人賠?”王準拔高了音量,“有這個必要嗎?”
“你不覺得做這種事會折壽?”
最后的問句,王準變得有些咬牙切齒,他其實也很想隱藏自己的情緒,但就是忍不了。
忿忿不平的表情并沒有讓金道賢生氣,他反而微微笑了一下。
“我以前剛出來工作的時候,也和你一樣……”
“現在,倒是看得開了很多。”
沉默了幾秒,他接著開口:“這場官司我們必須打,而且必須要打贏。”
“我們的目標是在司法層面上取得有利判決……”
“錢,不是最重要的,勝訴的結果才是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