從平侯公孫戎奴、眾利侯郝賢附和道:“當如是也?!?/p>
他們三個都是三隨衛青,立下赫赫戰功,軍功封侯,是絕對的衛家將,那小麂雖是陛下射倒,但卻死在殿下之手。
運氣,也是實力的一部分,于獵場的規矩,小麂該歸殿下。
可是,誰又能搶陛下的獵物呢?
“小麂而已。”
劉據搖搖頭,回頭對北軍諸將說道:“都去狩獵吧,至少要獵一只白鹿回來。”
“喏?!?/p>
北軍諸將領命,飛馬追趕一頭頭奔走如飛的獵物。
衛青、霍去病片刻也不離開,疑惑問道:“據兒哥,何以獵白鹿?”
“我擔心父皇有非分之想?!眲钢切┬涡紊摹百F族”。
大漢帝國的財政危機,可不是一年、兩年了,為了弄錢,幾乎把能用的方法都用絕了,一些不能用的方法,也接連派上用場。
最為典型的,莫過于去年,就是元朔六年,劉徹為了賑撫關東大水的近百萬災民到陜北落戶和挖掘昆明湖,為了迅速籌錢,干脆賣起了爵位。
當然,軍功制是帝國軍力的保障,二十等軍功爵位制是不能去買賣的,于是,在軍功爵外,劉徹創制了“武功爵”。
該制度共分十一級爵位,造士、閑輿衛、良士、元戎士、官首、秉鐸、千夫、樂卿、執戎、政戾庶長、軍衛。
其中前八級可自由買賣,任何人累計繳納三十余萬錢可購至第五級“官首”,最高允許購至第七級“千夫”。
其定價體系規定本為每級爵位售價十七萬錢,但可以操作的空間很多,差不多三十余萬錢,就能買到第五級“官首“。
但凡買了武功爵位的人,可以不參與任何兵役、徭役,還能每年領俸祿,甚至到達“千夫”爵位者,可以優先獲得朝廷官吏選拔資格。
爵位本來是帝國對有軍功的人進行的賞賜,開放買賣,不僅可以享受優待,還可以傳輩世襲,年年領俸祿,怎么著也不會賠本,頓時受到了無數有錢人的追捧。
短短的時間,就獲金三十余萬,朝廷吏治也為之混亂了不少。
但對朝廷來說,從買爵位的人手里拿到錢以后,這些武功爵爺就成了朝廷的累贅。
馬上就到兌現保阝……承諾的時候,依劉據對父皇的了解,那是不可能的。
想從父皇的口袋里掏錢,簡直是癡人說夢。
不過,事關朝廷信用,父皇不可能明確拒絕兌現承諾,那只能另尋他法解決。
在任何時代,解決不能兌付的債權,都只有兩種方式,一種,是讓債權人主動放棄兌付,錢不要了,另一種,增加債權,制造沉沒成本,直到債權人承受不了主動放棄兌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