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特殊情況的重大嫌疑分子。”
“我知道的,但陳隊長我的委托人并不符合這一條件吧。”
他笑呵呵的。
目前能有的證據只是杜澤被挾持時所說的一句話,但緊隨其后便被杜澤推翻。
同時,杜澤也說出一堆沒關系的人名混淆視聽。
警方確實無權在檢察院批準逮捕的情況下,羈押段飛鵬37天!
舉個例子。
如果此時杜澤說出了你的名字,接著他又改口,除此外沒有任何證據能證明你是同謀。
這種情況下,你覺得警方羈押你37天合理嗎?
段飛鵬目前便是這個處境!
“陳隊長,我向檢察院問過了。”
“您該出具釋放書了。”周科開口道。
“當然,您若是不同意,執意羈押14天。”
“那我會在九天后前來。”
“同時,我會向法院對整個刑警大隊,以及市局警局起訴!”
一番話,周科說的沒有任何威脅的語氣。
他只是在陳述事實。
留置室的管理警員此時小心翼翼的看著陳長春,等待對方給予答案。
良久
陳長春呼出一口氣。
“把段飛鵬。帶出來。”
檢察院已經傳來否定,那意味著,理論上的14天羈押時間沒用,他必須放人!
聞言,其余幾個警察面面相覷。
陳長春再次沉聲道:
“把段飛鵬帶出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