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腦子好熱,有點轉不過來了以前律師打官司也這么勾心斗角嗎?”
“不知道”
陣陣騷動的聲音響起。
趙義深吸一口氣。
他并未同意被告的休庭申請。
但說實話他也是想休庭了。
這是法庭的判案邏輯。
先提出、再舉證、后質證。
質證緩解便是休庭后的審理,雙方線索全都是法庭上臨時掏出,沒有提前驗證。
無論誰掏出了什么證據,都必須休庭,針對證據進行驗證,隨后才能審判!
所以,趙義照例來說,得休庭質證了。
可在法官本身沒查出假證的情況下,還在原告要提交證據時同意被告休庭
那偏袒的嫌疑就很大了!
“原告方請說。”
趙義沉聲開口。
聞言。
徐良立即開口道:
“我這里有一份六年前或者說是七年前的卷宗!”
“卷宗編號是‘19980403’,也就是1998年,4月3日所發生的洪福區男孩意外墜樓案!”
這是另一起案子?
還是七年前的案子?
眾人有些遲疑。
不理解這和眼下的案子有什么關系。
直到徐良再次開口。
“七年前,瀚海市洪福區曾發生過一起驚人的墜樓案。”
“一男孩從七樓之高的地方一躍而下當場死亡!”
“而經過調查,最終發現,致使其死亡的真實原因竟。”
說著,徐良頓了頓,目光直勾勾盯著心慌的段飛鵬。
他脫口而出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