徐良頓了頓,猛地吐出幾個字。
“還需追加其‘見義勇為’!”
見。。。見義勇為!?
殺三個人,你不僅覺得全都正當防衛,還得追加個見義勇為獎!?
公訴方律師劉勛眼角一跳,對面前這人臉皮厚度算是有了個認知。
就連審判長張博此時也有些欲言又止。
“尊敬的審判長,對方律師在偷換概念。”
劉勛忽的站起身,他深吸一口氣,繼續慢條斯理的開口道:
“首先,對方律師所言見義勇為,完全為斷章取義,且剝奪警方付出。”
“被審人目標本身是周旭本人,而非為其被拐孩子。”
“孩子是在8月14日當晚由警方救出,側面來看,被審人前往羊同鎮,絕無拯救孩子之意!”
言罷,他再次補充道:
“而于8月13日,被審人孫泉將尸體進行肢解碎尸,拉去洪福街道菜市場進行販賣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這完全是主觀意識上的私人情緒!”
“與被拐人無關,聯合之前對方無拯救孩子之意。。。。。。”
劉勛在庭審前便已經將案件解剖清晰。
只要將重點放在孫泉故意殺害周旭一事上,配合鄭梅,他的勝率起碼有七成!
“如此看,被審人斷然是因私情,主動且帶有殺心,將周旭進行殺害!”
“被審人,完全符合《刑法》第232條故意殺人罪!與《刑法》第234條故意傷害罪!”
“并且,8月13日同樣構成侮辱尸體罪!”
三條罪,全都是極端中的極端!
如果一旦坐實,定然都要往最嚴重的方向判罰,且還要數罪并罰。。。。。。
“有道理。”
“這樣來看的話。。。確實是泄憤沒錯。”
“嘶。。。怎么感覺兩邊說的都這么對呢?”
“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陪審席與記者團開始竊竊私語,他們臉上驚疑不定。
徐良說的對,可劉勛這么一解析,好像也沒錯。。。。。。
“我的發言結束。”
劉勛臉上露出笑容,隨即坐下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