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時,又感謝之前決定不公開審理一個小時的自己!
不知不覺間。
十分鐘的時間過去。
整個庭審現場很安靜,他們仿佛知道什么一般,靜靜等待著。
良久。
錢建業收起心思。
他看著幾十個攝像頭,極力遏制自己不去找人群中,那些氣質不凡的人。
錢建業拿起錘子,深吸一口氣。
“砰!”
“庭審繼續!”
話畢。
錢建業不再猶豫。
他直接站起身。
“孫洲市中級人民法院,被告方金陽鋼鐵廠羅軍,五谷化工廠孫晨。”
“被告向本院依法于2005年3月。提出訴訟”
“案件于今日2005年,3月15日,下午兩點三十分審理。”
“現,本院認為,被告方金陽鋼鐵廠”
“依照法例,判決如下。”
說著。
錢建業頓了頓,隨即開口說出判決。
“被告方金陽鋼鐵廠,五谷化工廠。觸犯環境保護法,同時致人死亡。”
“現賠償家屬誤工費、治療費、營養費合共”
“五百萬!!!”
五。五百萬!?
不是三百萬,是五百萬!?
恍然間,眾人心中一震,眼神中滿是驚駭。
原告的要求不是三百萬嗎?
怎么庭審被告拉扯半晌,不僅沒減少,反而增加了兩百萬!?
不過
錢建業頓了頓,還準備說些判刑,可卻始終說不出口,最終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