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方主張對被審人進行減刑!”
趙義面色不為所動,點頭道:“辯護律師,請說出你的減刑依據。”
錢力點點頭。
說實話,他在翻找對方證據時還真讓他發現一個漏洞,這漏洞便是。
“公訴方所提供有關福利院證據,為10月31日至11月1日凌晨五點之前拍攝。”
“可根據我方調查發現,這段時間內警方并未申請調查令。”
“同時,此證據來源,其中作為重要證據的部分,來源好像并非警局”
“綜上所述,公訴方所提供的證據僅供參考,實質性不高。”
錢力決定放手一搏了。
我直接無視掉聽審席那十多個中年人,看著法官一字一句說著。
“并且,明媚福利院沒有其余證據證明此事與被審人王海有直接聯系!”
“所以我方認為,福利院一案,與我方委托人無關,應當減刑!”
“我方發言的完畢,謝謝。”
聞言。
聽審席部分人眸光一動,笑了笑,并未在意他的話。
審判長趙義思考過后,再次看向公訴方。
“公訴方,請問證據的實質性,是否可以進一步做出核實?”
劉檢察官點點頭。
他們找證人就是為了這一點!
非官方所采取的證據都無法保證其真實有效性,但有證人的詳細匯報,卻能增加證據的可信程度。
“尊敬的審判長,上述證據提供者已作為人證參與本次庭審,現在人證候審。”
劉檢察官對著麥克風開口道:
“您可對證人進行傳喚。”
聞言,趙義點點頭。
“傳公訴方證人入庭!”
與此同時。
證人候審室內,喇叭上響起一道聲音。
“傳公訴方證人入庭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