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陽沒有理會這句話,直接坐在對方對立面,挺直身子,用一種俯瞰的視角看向對方。
見此,對方也很識趣的沒有在這個毫無意義的問題上進行追問。
而是掏出一份文件,充滿怒意的說道:
“依照你方所說,這是王海受刑事豁免權的詳細資料?!?/p>
“依照外交法,王海妻子在大使館擔任秘書一職,其家屬應享受刑事豁免權,東國應與我方進行交接,引渡回國后受審?!?/p>
又來了。
李陽心中隱隱生出些許躁意。
又是這個該死的事情!
上次交談,自己以對方需要提供完整明確且詳細的資料為由,將這個請求駁回,但沒想到
對方竟然真為了王海去整理出這么一份文件!
但好在,他的養身功夫做的很不錯。
盡管這并不是一次鄭重的交流,李陽還是耐著性子,將對方所帶來的文件仔細進行翻看。
最終,李陽開口放下文件,他直視面前幾人,沉聲道:
“根據《外交關系公約》第三十七條及中國《外交特權與豁免條例》第二十條?!?/p>
“配偶需與外交代表共同生活,即長期共同居住在一起,能享有完整的豁免權?!?/p>
“納塔參贊,您所提供的文件很明顯缺少了這一份。”
“我方人員對王海的調查顯示,對方一年以內的時間都在東國瀚海市進行生活,而其妻子卻一直生活在上城!”
“很明顯,這違背了條約,王海并不享有所謂特權,他應當接受東國司法部門,最為公正的審判!”
聞言。
面前眾人面色瞬間多了一絲怒意。
從一開始,李陽就在一直向他們踢皮球。
先是說東國還未調查清楚。
再說他們需要提供文件,然后又是文件不夠詳細。
到了現在,納塔將王海的文檔全都整理出來,竟然說文件沒用。
納塔算是看出來了。
面前這個人完全就是在拖延時間,全程沒有任何想給人的意思,哪怕他補充了王海與其妻子共同生活的證據,依舊還會有其余問題被對方找到。
“李參贊,您這是在侵犯我方的自主權!”
納塔壓著怒意開口。
“王海既受外交法保護,理應將他引渡回象國,到時象國自會查清且進行公開!”
離開東國,那對方究竟怎么判,可就不是東國說了算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