幾分鐘后徐良看著面前的董建寶,險些被氣笑。
“董律師,請問一下,您所謂的資源任意使用指的是,良心事務所律師,可以以藍盾律師事務所的名義進行承接案件?”
董建寶解釋道:
“是的。”
“你方律所目前處于起步階段,多是民事訴訟與刑事辯護。”
“而能賺取資金利益糾紛類案件卻鮮有,藍盾律所對此類案件卻并不缺乏,若是您”
他話還沒說完,徐良立即開口道:
“那請問,如果承接案件勝訴后,對外宣稱時,要以誰的名義進行宣傳!?”
董建寶頓了頓,開口回道:“自然是以藍盾律所的名義。”
“訴訟費用呢?”徐良又問。
“自然是按規定抽取委托費的百分之三十五。”董建寶開口道。
徐良看著他,臉上的笑意逐漸收斂,隨即道:
“董律師,您應該知道,一個律所的律師,不能承接另一個律所的案件吧。”
從規定來講,一個律師只能給一個律所進行執業。
所以,對方口中所說,所謂的享用藍盾律所的資源純屬扯淡!
“除非。”
“兩個律所進行合并,雙方成為合伙人。”
徐良頓了頓,忽的直言道:
“你的意思是,柴世榮缺合伙人?”
“好,你問問他愿意給我多少股份?如果有四成股份那倒可以談一談。”
股份?合伙人!?
甚至還是四成的股份!?
董建寶眼角肌肉一跳,對對方的獅子大開口略微驚訝。
不開玩笑。
這條件要是答應下去。藍盾律師事務所的老板就不再是柴世榮。
而是徐良!
好家伙,為了一起案子把辛苦經營幾十年的律所送出去!?
柴世榮哪怕是瘋了也不可能做出這種事!!!
“徐先生說笑了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