張成感到心累。
他還有什么能補充的?
自己用一審的信息來打二審,本想著對方是個普通律師穩(wěn)贏了,誰曾想。。。。。。
“我方。。。。。。”
張成嘴角蠕動片刻,最終深吸一口氣,開口道:
“訴求依舊為維持一審原判!”
還是讓陳東死?
審判長趙義扭回頭去,不再看對方,眉頭緊皺。
案子打到了這一步,雙方律師已經(jīng)技窮,眼下他只有兩個辦法。
一,宣判。
二,休庭。
判?還是休庭?
趙義思索良久,不等他開口,身后的書記員便開口道:
“不好判啊。”
“從被告遞交的信息來看,陳東只犯了兩罪,‘過失致人死亡罪’和‘侮辱尸體罪’。”
書記員臉上滿是糾結(jié),皺起眉來,不斷呢喃著。
過失致人死亡罪與侮辱尸體,前者三年以上七年以內(nèi),后者三年以內(nèi)或者七年以內(nèi)。
從陳東造成的傷害來看,對方的過失致死也就是三四年的判罰。
侮辱尸體就不用說了。
絕大多案例,都是賠錢和解了事!
幾乎不會因死人判罰活人,即便有,也是拘役與管制較多,短則一月,長則半年。
這樣來看。
陳東數(shù)罪并罰,正常判罰個四五年就好。
“按照常理來說這兩個罪很好判,可。。。。。。”
書記員眉頭又?jǐn)Q了擰。
審判長趙義瞥了他一眼,心中沉下。
他自然知道對方在擔(dān)心什么。
偏偏陳東17,且自身屬于重度精神病!
所謂的三四年需要建立在這基礎(chǔ)上,進(jìn)一次的削減判罰。。。。。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