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著那泛黃的紙張,趙嘉琪眉頭皺起,下一秒。
“也是此學術文獻的原稿!”
“換句話說,《刑法》第二十一條,是以此學術文件進行修正,也是對此條法例進行的解讀!”
徐良緩緩開口,他面色平靜,仿佛掏出的只是些無關緊要的東西。
原。原稿!?
“哪來的原稿!?”
趙嘉琪愣了,看著徐良手中舉著的玩意,腦子里再次閃出幾個‘?’。
這玩意是常人能碰到的嗎?
不可能!
除非
“沒錯,在庭審之前,我與此學術文獻的創作者,針對本次案件審理進行了充分的討論。”
看著趙嘉琪,徐良淡淡開口道:
“對方認為,本案中,我方委托人。”
“完全符合緊急避險這一法例!”
緊急避險的修正者,擁有一定法例解釋權的人認為確實符合緊急避險這一法例!?
剎那間。
現場逐漸寂靜下去。
就連柴世榮沙金也愣了,盯著那手稿,愣了又愣。
良久,兩人才回過神,瞬間眼角一抽,急忙開口道:
“審判長,即便是法例的修正之人,也只擁有一定法例解讀權,沒有解釋權!”
“我方認為的應當駁回被告所遞交的信息!”
開玩笑。
官司是什么?
官司就是,用他人印刷的牌,來打一場酣暢淋漓的斗地主!
每個人手里的牌都不一樣,所組成的順序,以及對敵思路自然也不一樣,能不能贏全看運氣和實力。
可徐良這番操作。
這不是在打牌。
這是在印牌!!!
當你丟出一張三試探的時候,他直接印刷出兩斤王炸出來!!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