甚至說,他還短時間發(fā)現(xiàn)了一些爭議點!
“二,‘不得已’要件不成立,病友群體仍有‘合法救濟途徑’,代購并非唯一選擇!”
緊急避險主要用于近親屬與自己。
互助會72人,基本都吃過藥,怎么可能都屬于近親屬,而只要不屬于,那便存在爭議!
并且,所謂的合法救濟途徑很難說明,畢竟這玩意壓根說不清楚究竟有多少條,總會有遺漏的!
所以。
“綜上所述,我方對對方的律師所言緊急避險,秉持不構成態(tài)度!”
柴世榮直接反駁道。
看著對方,徐良眉頭稍稍一皺。
對方這臨場應變的防突擊能力。確實超乎常人。
兩分鐘?
這些角度思考的時間有兩分鐘嗎!?
果然,藍盾律師事務所興許會壞,而且壞的流水,每個人都黑心,但。卻不能說他們菜。
想到這。
徐良直接反駁道:
“對方律師。”
“我想問,你方抗辯第二條,我方委托人還存在合法救治途徑指的是哪些途徑!?”
馮楠他們是傻子嗎!?
真要還有途徑,怎么可能還走私仿制藥?
這種三無生產(chǎn)出的藥具備副作用,若非迫不得已,怎么可能吃下這玩意!!!
卻見柴世榮微微一笑,繼續(xù)道:
“首先,對方并未針對社會進行捐款治療。”
“其次,有關伊馬替尼,嵐山省境內(nèi)‘巨星醫(yī)藥集團’為獨家代理人,病友會需要伊馬替尼,但并未向集團提出救治申請。”
“兩條均為合法途徑,可完全沒有實施便直接進行走私!”
向集團提出?
真是滑天下之大稽!
韓成光瘋了才會同意!
也就是說不可能同意,甚至看守所賄賂吳方孔健時,就明確拒絕過。
馮楠等人也明白這件事,知道自己百分百會被拒絕,便從一開始就沒進行申請,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