陳建呢?
自然在警局,只不過。。。。。。
“說說吧,為什么警方在你定位的異常處發(fā)現(xiàn)了有關(guān)張翠的尸體!”
“嘿,警官,我冤枉啊!”
六月二十七日。
晚上七點(diǎn)半,刑警大隊(duì)內(nèi),審訊室依舊泛著昏黃的燈光。
陳建極為散漫的坐在椅子上,嬉皮笑臉的看著面前眾警察。
他被捕了。
六月二十四號那天,一群警察闖入他的家中,將還在吃飯的他強(qiáng)行抓進(jìn)警局。
兩天時間過去,警方卻沒問出什么。
此時已然不知是第幾次審訊!
“還在裝!”
劉金滿臉怒容,一只手拍在桌上。
“砰!”
“我問你,1997年6月1日,那天你是否趁陳華不在,與陳偉去過他的家!?”
劉金眼神陰郁,死死盯著陳建。
陳建卻擺了擺被手銬銬住的雙手,樂呵呵道:
“哪有這回事,我閑著沒事去他家做什么?”
聞言,劉金勃然大怒。
“放你媽屁!”
他一抬手,身旁警員立即帶來一份文件。
“1997年,6月1日,張翠在家和你簽字畫押,將整個老宅,包括田中農(nóng)地以極低的價格售賣于你!”
“白紙黑字清楚寫著,你還抵賴!?”
“這套宅子拆遷款足足四百八十萬,外帶三套市內(nèi)住宅!”
“你以一千塊的低廉價格拿到手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事到如今,還敢狡辯!”
劉金伸手指著文件,手指戳的發(fā)白,死死盯著對方,大喝道: