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庭關于二審材料遞交審查效率往往會很快。
按照規(guī)矩來看,五日以內(nèi)便需要將材料報告,以及審判人送往二審法院。
所以。。。。。。
6月29號,早上十點。
材料報告已然一層層批閱完畢,只差最后有關主審孫銘的幾步。
他剛一進法庭,本想去辦公室,但卻被等候多時的書記員,拿著上訴書找到他。
只是掃了一眼孫銘便眉頭凝起。
“陳華的?”他開口詢問。
隨即又自回自話般呢喃。
“他還想上訴?”
上訴往往是在一審結束后沒多久進行,他手中最近打完一審的案子唯有陳東陳華。
果不其然。
書記員點了點頭,同時內(nèi)心極度無語。
對方給陳東從刑期十余年判至死刑。。。換誰來不上訴!?
換個極端的,一審判完孫銘當天都不一定能走出法院!
當然,雖然內(nèi)心如此想,表面卻沒露出態(tài)度,他開口道:
“昨晚遞交的材料,其他流程都走完了,孫哥你看有沒有時間簽個字?”
孫銘沉思片刻,沒有立即同意。
他拿下上訴書等材料,開口道:
“小趙你先去忙。”
“上訴書給我,我去整理證據(jù)和案卷,到時移交上去。”
聞言,書記員也沒多想便將東西轉交。
見他離開。
孫銘拿著上訴書便向辦公室走去。
到了辦公室。
他將門關上,隨即又鎖住。
確保周圍沒人后,這才掏出手機,輸入幾行號碼。
“嘟嘟嘟~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