次日清晨,天色微明。
里正趙德貴便帶著幾個壯丁,押解著被捆得結結實實、形容枯槁的王氏和沈守財,前往縣城。
沈妍作為苦主,自然也要一同前往縣衙作證。
縣衙公堂之上,氣氛肅穆。
縣令驚堂木一拍,喝問情由。
趙德貴上前,將昨夜縱火之事詳細稟明,并強調了若非顧珩及時擒兇、村民奮力撲救,恐有焚村之禍。
王氏早已心如死灰,在堂上再次認罪,只一口咬定是自己因恨意蒙心,獨自放火,沈守財是被她強拉去壯膽,并未動手。
她眼神空洞,聲音嘶啞,仿佛一具空殼。
沈守財則跪在一旁,涕淚橫流,賭咒發誓自己是被王氏脅迫,絕無放火之心,更添油加醋地描繪王氏如何瘋狂,如何一意孤行。
縣令是老刑名,如何看不出沈守財的推諉之詞?
但王氏咬定一人之罪,人證、物證俱全,其動機也明確,再判沈守財就無緣由。
縣令當堂宣判:
“王氏!爾為一己私怨,竟敢放火焚宅,圖謀害命,更險致全村傾覆!按《天啟律》,判杖一百,徒三年!并責令爾家賠償苦主沈妍家屋舍器物損毀之資,紋銀五兩!即刻籌措賠付,不得延誤!”
衙役上前,將癱軟如泥、面無人色的王氏拖了下去。
沈守財則如遭雷擊,那五兩銀子更是剜心割肉!他癱在地上,篩糠般抖著,連謝恩都忘了。
堂外,聞訊趕來的王大寶,目睹了判刑的整個過程。
他哭得鼻涕眼淚糊了一臉,看向站在堂側、神情平靜的沈妍時,那雙紅腫的眼睛里,卻淬滿了刻骨的仇恨和怨毒,仿佛要將沈妍生吞活剝。
沈妍感受到了那目光,卻只是淡淡地瞥了他一眼,心中無波無瀾。
種下惡因,自食惡果。
王氏沈守財的結局,咎由自取。
至于王大寶的恨意?不過是敗犬最后的哀鳴罷了。
她沈妍,早已不是那個任人欺凌的孤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