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兮將蘇霆的遲疑看在眼里。
對于這個弟弟的性情也更清楚一點。
他讀過書學過字,會因為方家退婚又讓人欺辱的事恨方家,但是本性上還是個純良的人。
“之前跟方家定親時,作為交換,爹娘還給過他們一枚玉佩。”蘇兮也不藏著掖著,直接把去官府的目的告訴他,“那枚玉佩,價值絕不止五兩銀子。”
這也就是之前蘇兮讓媒婆轉告方家,讓他們十天內必須還回來的東西。
蘇兮原以為,親事已退,方家若不想另出亂子,就會老實地把這個玉佩退回來。
現在么…
從方家再次動手,讓村里小孩們排斥蘇誠這事就能看出,他們不想這么輕易就退掉東西。
當然也有另外一種情況。
不是他們不想退,而是東西不在他們手上,退無可退。
第七章去官署告方家的狀!
蘇兮表情一沉。
“他們不想退?”蘇霆也能想到這一點。
不過他讀過書,更讀過律法,自然能夠想到更深的一處。
“大周律法上有強占財物一條,一旦定罪,會判徙兩千里。”他沉聲說。
徙刑,算是比較重的刑罰之一。
蘇兮再次感受到他的聰敏,聞言輕輕頷首,對他說:“方家退親,雖令人不齒,但是也無可厚非,要是他們不再生是非,把該還的東西還回來,就不會到最壞的地步,但是要是他們非要繼續找麻煩,那也怪不得別人。”
蘇霆松口氣的同時,另一口氣又再次提起來。
“他們應該不至于……”他不太確定地說,到后面已經沒什么聲音了。
蘇兮覺得不太可能。
有些人在作死這種事情上面,往往很有種不撞南墻不回頭的倔勁兒。
“不管他們,今個先去京兆尹官署門口晃一圈再說。”蘇兮對他說。
話都說到這個份上,蘇霆也知道,去官府就是一個幌子,于是也不再排斥,推著板車跟上去。
京兆尹官署門口。
原子由對于面前的蕭瑾瑜,一點沒有吏部郎中對待普通官吏那般的隨意,態度很是親和,溫聲道:“蕭府尹留步,若是京兆尹缺人,盡管讓人跟吏部說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