段建豪也忍不住了,急忙出言附和。。
“法官,我兒子是7月12出生,我能為其證明!”
他沉聲開口。
盡管自己不是證人,按理來說不能說話,可。自己總不能坐視對方去死!
張莉反應過來,忙的慌亂開口道:
“對對對!”
“那個記錄不是我家孩子的,對方是在栽贓!”
“報紙上的照片也不是我,那是一個和我長得有些類似的員工,這是記者匯報的問題,將人錯認成”
兩人都在極力澄清。
但可惜,徐良查的原比他們要多的多!
“那我請問,如果段飛鵬是在1987年,7月12才出生!”
徐良忽的眼神嚴肅,將‘社會證據’掏出。
“那,有關1985年,11月14日,酒店舉辦的滿月酒是給誰舉辦的?”
段飛鵬是1985年,10月14日出生。
出生后一個月便是11月14。
段建豪當初給段飛鵬舉辦了很隆重的滿月酒。
這還是徐良帶警方威脅了酒店才得到的。
“我請問,你們在給誰辦滿月酒!?”
“連受精卵都不是的段飛鵬嗎!?”
徐良再次逼問。
段建豪和張莉頓時語塞,可視線卻越來越憤怒,愈發陰翳。
徐良懶得理會,一股腦將其余的證據全都掏出。
“這是被審人段飛鵬于1985年,10月14日的出生記錄!”
“這是手術記錄,上面存在段建豪的親筆簽名,同時還印著指紋。”
“那一份是段飛鵬在醫院”
“。”
一月以內,徐良都去做了什么?
查證據!
查的就是這些證據!
每一份證據,都足以令法庭震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