可過失致人死亡與侮辱尸體就不同了。
之前說了。
侮辱尸體本身并非十分嚴重的罪,如何對待還要看死者家屬的反應。
一旦家屬不追究,法庭能判的也就罰款和緩刑。
過失致人死亡會重點。
但。。。。。。
“這是牽扯到見義勇為的過失致人死亡,并且死者還是人販子,豬圈下拐了十多個孩子。。。。。?!?/p>
庭長呢喃的開口。
考慮到這種情況。
過失致人死亡也得輕判,再加上諒解書。。。。。。。
說實話,如果沒有歲山兩人,單殺周旭一人,張博是完全可以判正當防衛的。
但殺了三人就不同了,哪怕都是正當防衛,怎么說都得判點!
可眼下如何判,判什么又成了最大的難題。
整個合議庭你看看我。
我看看你,面面相覷,誰都沒開口,左右是想不出什么法例。
法官劉建憋了半天。
最終,他實在是忍不住開口了。
“到底怎么判你們說??!”
“實在不行判個食品安全罪呢???”
食品安全罪?
把人殺了,片成片拉去菜市場賣的食品安全罪???
劉建本意是想催促一下的。
只不過這話落下的瞬間。。。。。。
整個合議庭忽的頓了頓,隨即齊刷刷扭頭看向劉建。
劉建心中‘咯噔’一下。
“不是。。。。。?!?/p>
“你們看我做什么??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