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本案由審判員張博獨任審判,與審判員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現。。。宣布開庭!”
開庭!
隨著兩個字落下,所有人精神一震。
審判長張博再次開口。
“接下來由公訴方與被告方,分別提出自己訴求。”
“公訴方請開口。”
話畢,所有人抬頭看向公訴方。
律師劉勛微微一笑,他站起身,拿起文件,朗聲開口道:
“8月13日晚上十點,于洪福區羊同鎮水壩處,周家養豬場,被審人孫泉殺害我方委托人周旭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又于8月16日,晚上十一點在歲山殺害。。。。。。。”
說罷。
他掏出手中各種證據,如監控錄像,以及案發現場警方所做的各類線索掏出呈上。
當審判長張博看完后,劉勛才繼續開口道:
“據此,被審人孫泉犯故意傷害罪、故意殺人罪、侮辱尸體罪、危害公共安全罪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被審人孫泉犯罪事實清楚,證據確實充分!”
“此類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,需通過嚴懲形成威懾!”
一番話落下。
現場眾人紛紛了然。
邏輯很清晰的發言,從時間,地點,兇殺過程,所犯罪,以及證據等等都很完善。
既如此。。。。。。
辯護人還能怎么辯護!?
想到這。
一夜未睡好的張博將視線挪向被告方,他沉沉開口道。
“被告方。。。。。。”
“請提出你方辯護訴求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