收起思緒。
徐良繼續(xù)順著之前的話語開口說道:
“所以,兇手之所以恨死者,是因為雙方矛盾中,他處于受害者一方!”
“而死者即是既得利益,即,他對兇手造成矛盾能令他獲得一些好處,也正是這好處,驅(qū)使他加害他人!”
“也就是俗稱的動機。”
一個陌生男人對你懷孕的妻子毆打,你會產(chǎn)生情緒。
但,即便是唐氏兒,也不會莫名其妙對另一人毆打!
人做事,都要有理由的!
你喝水是渴了,吃飯是餓了,睡覺是困了。
兇手殺死者也是如此,他的理由是長期處于受害者的矛盾。
死者加害兇手亦有利于!
只是理由是什么?
“一個人主動對另一人加害,無非兩種理由。”
“一,情緒,二,利益!”
徐良直言道,沒有任何長篇大論的意思。
意思很好理解。
以兩種案件所代表。
所謂情緒,可以用校園霸凌案來思考,霸凌者是否無理由霸凌他人?不,理由是有的,是所謂情緒!
對方以碾碎他人尊嚴為行動,獲取情緒上的愉悅!
這便是動機,也是霸凌理由!
常見的還有互聯(lián)網(wǎng)地域黑,以黑他人鄉(xiāng)巴佬的形式抬高自身身份,以求這種高人一等的爽感!
至于第二種,‘利益’就更好解釋了。
如搶銀行,又或是因財謀殺,這便是利益導致。
當然,動機也有可能同時具備兩種原因。
而將線索全都整合
陳長春突然發(fā)現(xiàn)原本飄忽不定的案子,這一刻竟有了個模糊的框架!
不過一旁的王超打斷他的思緒。
“我明白!”